首飾藝術展(討論稿)
經多方會商,擬決定常年舉辦首飾藝術展并制定如下總體實施方案:
一、時間地點及名稱
(一)展覽時間:自2011年起,首飾藝術展將在澳門、紐約、倫敦、北京、太原、鄂爾多斯等地巡回舉辦。
(二)展覽名稱:中國藝術博覽會·首飾藝術展。
二、展品限定
展品將以中藝公司簽約大師設計的新款藝術首飾為主。
三、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對外友協、中國貿促會、中國玉文化研究院、中央美術學院等。
(二)支持單位:文化部外聯局、文化部藝術司、教育部藝教司等。
(三)承辦單位:中國文化藝術有限公司、中國玉品鑒定中心等。
(四)在中國藝術博覽會組委會基礎上成立首飾藝術展指導委會與首飾藝術展專家委員會(名單另附)。
(五)由首飾藝術展專家委員會與中國玉品鑒定中心等常年負責展品的審查與鑒定工作。
四、相關活動
(一)高峰論壇:邀請中外專家,政府部門、行業協會代表及收藏家等出席
“首飾藝術高峰論壇”。
(二)新款發布會:定期向中外發布新款首飾藝術品。
(三)獎項設置:在中國藝術博覽金獎基礎上增設“首飾藝術”金獎。
五、發行全國性會刊
創辦《首飾藝術周刊》,定期發布新款首飾與金獎評選結果。
中國玉文化研究院
中國文化藝術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一月八日
@ 2003 Copy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中國文化藝術有限公司.
咨詢電話:010-65546511
地址: 北京市東城區東中街58號美惠大廈C座二層
郵編:100027 京ICP備09089263號-1